根据2024年枣庄市职工医保最新政策,住院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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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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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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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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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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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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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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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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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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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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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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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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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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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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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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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4500元(基本统筹+大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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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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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病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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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起付线600元(严重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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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 :
支付比例90%,其余病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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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疾病 :
住院分娩无起付线,按基本医疗相关规定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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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优惠 :每满1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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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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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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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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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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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居民医保15万元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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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调整后,三级医院起付线降至6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60%(在职)和65%(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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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取消生育并发症按病种支付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自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