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跨市医保报销可直接持社保卡在联网医院结算,无需垫付再报销,重点在于确认医院接入全省联网系统、备案手续简化(部分情况免备案)、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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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直接结算:福建省内所有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已接入全省医保联网系统,参保人员只需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出院时直接结算,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比例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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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长期异地居住或工作需办理备案,但临时就医(如出差、旅游急诊)无需备案。备案可通过“闽政通”APP或参保地医保中心线上办理,材料简化至身份证和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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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跨市报销比例以参保地政策为准,例如福州参保者在厦门就医,按福州目录和比例结算,但部分诊疗项目可能因地区目录差异需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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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未刷卡结算(如急诊未带卡),可凭发票、病历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窗口申请手工报销,需在1年内提交材料,流程约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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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省外就医需单独备案,报销比例可能进一步降低;省内药店购药暂不支持跨市医保结算,需自费后回参保地报销。
福建省内跨市医保报销已实现“一卡通行”,重点在于提前确认医院联网状态,避免因系统问题影响结算。建议定期更新社保卡信息,并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查询实时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