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医保停保证明的开具方式,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停保原因选择不同途径,具体如下:
一、线上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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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医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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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选择参保地(广州),在【业务办理】中找到【居民医保停保】功能,按指引选择“自己停保”或“代他人停保”模式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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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绑定医保电子凭证,填写个人信息及停保原因,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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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平台
- 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粤税通”小程序办理停保手续。
二、线下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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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或社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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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广州市各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或社保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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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填写《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减少申报表》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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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 单位需在税务全责模式下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线下办税大厅办理职工停保手续。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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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 :身份证、户口簿(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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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他人办理 :代办人身份证、被代办人户口簿、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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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减少申报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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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手续需在每月12日前申报,次月结算期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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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中断后,需重新参保并缴费满1年才能恢复待遇。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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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停保后,原医保待遇将中断,需重新参保并缴费满1年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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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不可同时参保,需先停保职工医保后再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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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通过12333或当地社保局官网确认最新政策。
如需开具停保证明,可联系参保地社保局或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