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合肥市职工医保在安庆市可以使用,具体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异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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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定点药店结算
自2021年5月26日起,安庆市医保已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功能。参保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安庆市所有开通该功能的定点药店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药,结算比例一般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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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备案
安徽省内异地购药实行双向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只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正常且个人账户有余额即可使用。
二、住院医疗费用异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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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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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备案 :需办理异地安置备案且等待期(3个月)满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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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通过安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3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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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单 :在安庆二甲及以上医院开具转诊转院单,由医院医保科联网到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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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流程
报销比例通常不超过50%,具体比例视自费项目而定。出院时自动结算个人承担部分,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直接结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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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需在安庆市开通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非定点机构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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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在非参保地激活了医保电子凭证(如阜阳),需在安庆市指定药房选择安庆市职工医保进行账户查询。
四、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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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服务中心 :0551-63536000(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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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医保局 :0556-5897115/6/250(安庆市)。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实际操作案例,确保覆盖主要使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