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政策,截至2025年3月10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年度支付限额
- 统一标准 :2025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 300元 ,较2024年提高至300元,取消了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
二、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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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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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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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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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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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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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无(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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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5%(二类)或60%(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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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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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范围 :覆盖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不再受行政区划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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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 :参保居民可跨统筹地区(含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实行直接结算。
四、政策生效时间
-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2025年3月10日前的缴费仍可享受2024年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医保局及财政、卫健委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