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 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背景和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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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与过渡期
该制度于2017年12月31日结束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整合过渡期,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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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调整
实施后,医保基金管理、业务经办等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原新农合的卫生计生部门不再承担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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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目标
通过整合,实现了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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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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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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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缴费标准进一步调整至人均40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人均不低于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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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甘肃省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整合优化,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