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病二次报销程序的核心是:参保人在完成医保首次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2023年标准为 7.7万元 ),可申请二次报销,报销比例达 70%-90% ,需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社保分局窗口提交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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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报销资格:首次医保报销后,系统自动核算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若超过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为7.7万元),即触发二次报销条件,无需主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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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首次报销结算单、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清单。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附加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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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申请:线上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大病保险”模块上传材料;线下前往各区社保分局提交纸质文件,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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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到账:自付费用7.7万-20万部分报销70%,20万以上部分报销90%,报销款直接打入社保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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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异地就医需先完成医保备案,出院后携带当地医保结算证明返深申请;困难群体(低保户等)可同步申请医疗救助,进一步减免费用。
符合条件者建议尽早申请,年度费用可跨年累计但需在次年6月30日前提交。二次报销与商业保险不冲突,叠加使用能最大限度降低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