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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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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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15年 :参保人员连续不间断缴纳职工医保满15年,且期间未断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无需再缴费,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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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20年 :若连续缴费满15年后累计缴费满20年,同样满足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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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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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累计缴费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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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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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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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 :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20年,需继续缴费至达标年限。男性需补缴10-15年,女性需补缴5-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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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 :若缴费中断(如欠费4个月以上),需补缴欠费或重新参保,但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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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前参保人员 :按原政策执行,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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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 :统一按连续缴费15年或累计缴费20年退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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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不设缴费年限,按年缴费即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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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剩余费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社会保险法》及成都市地方性规定,确保参保人员达到退休条件后无需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