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社保没断可以领生育津贴,但需满足连续缴费年限(通常12个月)及生育时在保状态。
生育津贴领取的核心条件是社保连续缴纳,中间换工作但未断缴不影响资格。关键在于新老单位缴费是否无缝衔接,且生育当月仍在参保状态。部分地区允许补缴,但补缴月份可能不计入连续缴费期。
- 连续缴费要求:多数地区需生育前连续缴满12个月(含换工作期间),个别城市缩短至6个月。若换岗导致断缴,需重新累计年限。
- 参保状态验证:生育津贴申领时需处于在职参保状态,离职或停保将失去资格,即使此前缴费达标也无权领取。
- 单位衔接问题:同城换工作社保自动接续的,缴费月份可合并计算;跨省市转移需确认缴费记录是否连续,部分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 补缴政策差异:如因换工作短暂断缴,某些城市允许3个月内补缴后视同连续,但补缴期可能不纳入津贴计算基数。
确保换工作时社保不断缴,及时与新单位确认参保时间,并保留缴费凭证。若符合条件,向最后参保单位或医保局提交材料即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