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医保异地就医已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垫资、无需备案,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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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辽宁省内所有地级市均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涵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医疗类型,支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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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取消备案手续后,持社保卡或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省内联网医院直接结算,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政策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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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和诊疗项目以就医地医保目录为准,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则按参保地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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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因系统故障未能直接结算的,可保留票据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仍需按原渠道办理备案,享受更高报销比例。
辽宁省医保异地就医政策大幅简化流程,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议提前确认就医医院是否接入国家医保平台,并确保医保账户状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