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医院级别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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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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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宜昌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部分,由职工大额补助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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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5万元)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由职工大额补助按9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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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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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未纳入门诊统筹的医疗费用,按乙类报销70%,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纳入门诊统筹的医疗费用,按甲类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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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经审核批准的特殊治疗、特殊检查,300元以下按80%报销,300元以上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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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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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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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甲类80%、乙类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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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甲类70%、乙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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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甲类60%、乙类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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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每年1.2万元,年度最高赔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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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 起付标准1.2万元,3万-10万元报销65%,10万-20万元报销70%,20万元以上报销80%,无封顶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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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的2%缴纳,单位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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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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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规定 :转院或二次以上住院需补足差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宜昌市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