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市办理慢病(特殊疾病)待遇需准备:身份证、医保卡、确诊病历、检查报告、申请表及近期证件照,部分情况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或转诊单。
- 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医保卡(或社保卡)需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医疗证明: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需明确诊断)、相关检查报告(如化验单、影像报告等),部分病种要求提供近期治疗记录。
- 申请材料:填写完整的《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表》,需医院科室和医保部门盖章确认。1-2张一寸免冠照片(底色无硬性要求)。
- 补充材料:异地就医者需提供转诊证明;病情复杂的可能要求专家会诊意见;低保户等特殊群体需提交相关证明以减免费用。
材料提交后,医保局会在15-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发放慢病手册或电子凭证,享受门诊用药、检查等报销待遇。建议提前电话咨询辖区医保中心,避免遗漏材料耽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