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转移到外地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关键步骤包括:停保申请→转入地开具《联系函》→天津医保机构转出→资金划转→转入地接续。转移后个人账户余额可随转,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需注意转入地政策差异与办理时限。
-
停保与申请
在天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停保,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单位参保者需由单位办理减员手续,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办理。停保后,天津医保机构出具《参保凭证》,作为转移的重要依据。 -
转入地开具《联系函》
向新就业地(转入地)医保部门提交转移申请,提供《参保凭证》及其他要求材料。转入地审核通过后,会向天津医保机构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正式发起转移流程。 -
天津办理转出手续
天津医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生成《信息表》,转移个人账户余额至转入地医保基金专户,同时邮寄《信息表》至转入地。此过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资金划转与年限累计
个人账户余额通过银行转账划入转入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若转入地未开通电子转账,可能需本人持凭证线下办理。部分城市对缴费年限认定有特殊要求(如连续缴费年限需重新计算),需提前确认。 -
转入地接续与待遇享受
转入地收到《信息表》及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并更新参保信息。次月起可按新参保地政策享受医保待遇。若转移期间发生医疗费用,可凭原始票据回原参保地报销。
提示: 转移前务必咨询两地医保政策差异(如缴费比例、待遇等待期),避免影响使用。线上渠道(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进度,部分城市支持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