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医保转移手续,根据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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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要求
抚州市参保人员因劳动关系变化需转移社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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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类型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转移,省内转移可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需额外办理。
二、所需材料
(一)转出地材料(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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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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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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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申请表》 。
(二)转入地材料(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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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函 (由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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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
(三)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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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提供原参保地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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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单位 :需在原参保地办理中止参保手续。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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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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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中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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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转出地审核通过后,获取《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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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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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需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交接收函及转出地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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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审核通过后,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并办理个人账户和基金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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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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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流程需 45个工作日 完成(含审核、基金转移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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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齐全,转入地社保机构一般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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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在转移后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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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个人账户余额随关系转移,基金需在转移后1-2个月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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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欠费需补缴后方可转移,遗失参保凭证需申请补发。
以上流程及材料均依据抚州市社保政策整理,具体操作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如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