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待遇类型差异显著,核心亮点包括: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高达90%,普通门诊统一报销70%,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90%,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最高达85%。
-
住院报销比例
达州市内住院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0%,二级及其他一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同一保险年度多次住院,起付标准逐次降低50元(最低50元)。恶性肿瘤等7类疾病在同一机构多次住院仅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
普通门诊待遇
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70%,年度限额120元,个人自付30%。 -
门诊特殊疾病保障
第一类29种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门诊费用年度限额内报销60%;第二类20种疾病(如恶性肿瘤、白血病)按住院比例报销。 -
“两病”门诊用药
高血压、糖尿病未达门特标准者,门诊用药报销90%,年度限额高血压200元、糖尿病300元(同时患两种报500元)。 -
大病保险补充
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14502元部分分段报销:5万元内报60%,5万-10万报65%,10万以上报80%。特困人员等群体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
提示: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定点机构,并关注年度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