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年度报销限额根据参保类型和保障层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年度报销限额
- 门诊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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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1200元/年)后,按医疗机构级别报销。例如三级医院1万元以下报销75%,超过1万元部分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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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门诊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800元/年)后,按医疗机构级别报销。例如三级医院1万元以下报销85%,超过1万元部分报销95%。
- 住院报销限额
-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其中门诊最高支付2000元,住院部分最高支付8万元。
二、居民医保年度报销限额
- 门诊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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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门诊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500元/年)后,按医疗机构级别报销。例如三级医院1万元以下报销65%,超过1万元部分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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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不设起付标准。
- 住院报销限额
- 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其中门诊最高支付400元,住院部分最高支付8万元。
三、大病保险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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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大病保险起付线为3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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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个人自付费用在3万元至10万元部分,大病保险报销60%;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报销70%;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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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门诊报销比例按基本医保的75%执行;满24个月的按10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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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从业人员根据连续参保时间分段执行不同报销标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