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累计
医保跨省转移时缴费年限是否累计,需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状态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规则
- 跨省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职工医保关系可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若在转入地重新参保,原缴费年限与转入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 中断缴费的影响
若转移过程中出现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则中断期间不计入累计年限,需连续缴费满3个月才能恢复累计计算。
二、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地域性限制
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具有 强地域性 , 不能跨省转移 ,需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并缴费,年限按当地政策计算。
三、操作建议
- 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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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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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缴费凭证、身份证、户口等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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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需在30日内完成接续,否则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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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达标,需补缴至规定年限。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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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满15年可享待遇,未达标需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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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明确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规则。
职工医保跨省转移时缴费年限可累计,但需注意转移及时性和缴费连续性,避免影响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