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的医保报销政策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大类,具体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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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3500元(45岁以下)至4500元(45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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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70%,年度限额6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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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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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县市)或500元(市区),报销比例93%(县市)或90%(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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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600元(市属)或900元(省属),报销比例85%(市属三级)或82%(省属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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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35万元。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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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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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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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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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2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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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3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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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4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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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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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最高40万元。
- 慢性病/特殊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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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0%-90%(按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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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 (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0%。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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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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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补足欠缴费用后即恢复待遇,中断期间费用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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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补足欠缴费用后即恢复待遇,中断期间费用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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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补足欠缴费用后,从补缴当月起享受待遇,中断期间费用不予支付。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医保报销的覆盖率和效率。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