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职工医保政策覆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用人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单位7.5%、个人2%),缴费满25年(含实际缴费5年)可享终身医保待遇,报销比例达60%-85%。
-
参保范围与缴费标准
适用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保。用人单位按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5%(含生育保险0.5%)缴纳,职工个人按工资的2%缴纳。国家机关和公益类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略低(7.4%)。 -
缴费年限与退休待遇
累计缴费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不少于5年)的参保人,退休后可免缴医保费并享受终身待遇。医保制度自2001年在桂林实施,缴费年限计算包含视同缴费年限。 -
报销比例与保障水平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60%-85%,高于居民医保(50%-70%),年度报销上限约6万元。用药和医疗器械报销范围更广,特殊人群(如离休人员)按原政策执行。 -
灵活就业人员与特殊规定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保,缴费标准与职工一致。老红军、伤残军人等群体医疗待遇不适用新规,沿用原有政策。
桂林市职工医保政策通过多层次保障体系平衡基金可持续性与参保人权益,建议参保人关注缴费年限与待遇衔接,及时办理退休认定以享受终身医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