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卡个人账户的资金性质及退付规定如下:
一、个人账户性质
医保个人账户属于社会保障基金,其资金仅限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不可直接提取或转存。若参保人停止缴费或转移参保关系,个人账户余额将按规定处理。
二、退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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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继承人可结清参保人医疗费用后,向税务部门申报停保次月10日后申请支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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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出国(境)定居或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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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定居人员、外国或台港澳离境人员可申请将个人账户余额退付至本人厦门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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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及转出地医保不接收个账的转出人员,可办理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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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主动放弃权益
可通过社保中心办理退卡手续,个人账户余额将退还至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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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清要求 :需先结清参保人当年度医疗费用并完成停保申报,次月10日后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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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理 :离境人员可委托最后参保单位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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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直接取现 :个人账户余额不可直接提取现金,需通过上述流程退回。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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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 :职工医保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通常随待遇转移,无法单独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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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处理 :若参保人中断缴费但未达到退休年龄,个人账户余额将停止计息并逐步清零。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中心,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