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市医疗保障政策,居民医保统筹限额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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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元提高至500元,其中300元为城乡居民门诊统筹,200元为“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费用。
- 支付比例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一级及以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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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高血压患者年度支付限额100元,糖尿病患者200元,均不设起付标准,按75%比例报销。
二、住院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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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乡镇及社区医院5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400元,三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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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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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至1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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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至30000元部分,支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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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原8万元)部分,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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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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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5000元起,纳入大病保险。 - 超出部分按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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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大病保险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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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20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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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40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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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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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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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调整 :2023年1月1日起,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6万元提高至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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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等政府补助比例更高,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可达75%。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和住院保障,确保不同医疗需求得到有效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