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合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分为住院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两部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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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0%。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5%。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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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一般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
- 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
- 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
- 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
- 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
-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 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一般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
湖南省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范围有所不同,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