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及标准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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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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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含慢性病、多发病):无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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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报销: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120急救车急救期间,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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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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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不同,一级医院20元/月、二级医院300元/月、三级医院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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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满5年,三级医院可达90%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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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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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前
- 确认医保类型和范围,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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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中
- 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就诊情况,提供医保卡、发票、处方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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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
- 医院直接与医保机构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医院结算。
三、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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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长期居住人员需备案后,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报销,按沈阳医保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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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如艾滋病、糖尿病等20种疾病,门诊费用按80%比例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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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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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随参保年限提高,连续参保满10年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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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和再次报销分别针对超过8000元和2.5万元的部分,按55%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沈阳医保政策,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