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已故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不可直接使用 ,但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余额继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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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继承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其去世后 可以继承 ,无需提前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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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方式
继承人需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余额提取手续。
二、医保账户终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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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参保
职工去世后,其医保关系需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向医保部门申请终止参保,同时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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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冒用
若家属未及时办理终止参保手续,继续使用去世人员的医保卡就医购药,将视为 冒名就医 ,可能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并面临2倍以上5倍罚款。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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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救助 :部分地区为减轻重病患者家庭负担,可能提供特殊提取通道,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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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为0的处理 :若个人账户余额为0,需先办理参保关系终止手续,否则仍需通过正常流程处理。
总结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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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及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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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医保部门 :通过当地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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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终止参保 :完成账户余额支取及参保关系终止。
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后续医疗费用报销或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