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为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两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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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150元;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400元;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600元;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600元;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4000元;三级医院900元;省内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600元;省内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次入院及以上)1200元;省外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1200元;省外三级和省外医院1200元。
- 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150—800元75%,800元以上90%;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400—2000元63%,2000元以上83%;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600—4000元55%,4000元以上75%;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600—4000元55%,4000元以上75%;三级医院900—4500元50%,4500元以上7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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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起付标准:一级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300元/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元/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0元/次。
- 报销比例:在职人员在一级及基层、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退休人员分别为95%、90%、85%。患者在同一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同一疾病病种出院后30天内再次住院没有起付线。
濮阳市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两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医保类型和就医情况,享受到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