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员身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在职职工
- 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7%。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2. 退休职工
- 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2%。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3.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5%,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额度为300元。
- 特定病种:如重症慢性病,报销比例为70%。
4. 市域外就医
- 起付标准统一为2000元,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不变。
5. 政策优化
- 取消月度报销限额:参保职工在门诊就医时,不再受每月固定金额限制,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保持不变。
- 中医日间病房待遇:年度内最多结算两次,报销比例和病种范围按原规定执行。
通过以上政策调整,开封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进一步优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灵活、更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