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保支持异地使用,但需提前备案且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 省内多数地区(除三明、南平)免备案可直接结算,跨省则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闽政通”APP等渠道备案。关键亮点:①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②备案后回参保地就医待遇不变;③高血压等5类门诊慢特病可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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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与渠道
线上备案支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全程线上操作,几分钟即可完成。长期居住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备案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 -
结算规则与待遇
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的药品和诊疗目录,但报销比例、起付线等按福建政策执行。住院和5类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可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跨省结算需确认就医地是否开通。 -
特殊情况处理
急诊无需备案,事后可补办;外伤就医需提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若系统故障无法刷卡,可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需保留完整票据和清单。 -
注意事项
一次仅能备案一个统筹区,变更需先取消原备案。未备案可能影响待遇,且非定点机构费用不予报销。
提示:建议提前查询就医地联网定点机构名单,备案后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直接结算,避免垫付压力。若有疑问,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