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的医保卡在其他省份可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全国医保联网已基本实现,福建省参保人员在外省就医时,可通过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先行垫付再回福建报销。不过,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就医地政策有所不同。
-
异地就医备案是前提
福建参保人员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福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备案成功后才能在省外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备案时需填写就医地、预计就诊时间等信息,长期居住外省的可办理长期备案。 -
刷卡结算范围有限制
目前仅支持住院费用及部分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的跨省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仍需自费后回福建报销。就医前需确认医院是否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
报销规则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
药品、诊疗项目按就医地医保目录报销,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仍遵循福建标准。例如,福建医保报销比例为70%,则在外省就医也按此比例结算,但可报销项目以当地目录为准。 -
急诊特殊情况可事后备案
若在外省突发急症未备案,可先垫付医疗费,出院后凭病历、发票等材料向福建医保部门申请手工报销,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办理。
福建医保卡跨省使用已大幅简化流程,建议出行前完成备案并查询定点医院名单。遇到结算问题可拨打福建医保服务热线12345转医保专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