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生育津贴申请需在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完成,用人单位需累计参保满12个月且正常缴费,个人申领需满足单位停业等特殊条件。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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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手术后3年内申领津贴,超时不予补发。若职工本人申领(如单位停业),需在产假/休假结束后3年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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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职工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上月及当月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新政策允许省内外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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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计发。顺产98天、难产128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计划生育手术按类型给予1-21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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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主体:通常由用人单位申领,需垫付产假工资后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个人仅限单位停业或无继承单位时申领,需提供注销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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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三孩政策下,若分娩时参保未满12个月,可待满12个月后1年内申领;男职工施行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可享7-14天津贴。
建议提前核对参保记录与材料清单,确保在时效内完成申请。生育津贴直接关系职工权益,及时办理可避免待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