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北京市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政策,相关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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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适用于北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就医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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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目录
包含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17种疾病。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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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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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在职职工1300元,退休人员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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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在职职工650元,退休人员同样适用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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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全年起付线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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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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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最高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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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最高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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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三级医院:报销比例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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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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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报销无统一封顶线,但个人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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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周期
360天内仅收一次起付线,门诊费用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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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定点医院办理特殊病种备案手续,异地就医患者需同步备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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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部分药品需在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内,具体以最新调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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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门诊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可按住院标准报销,但需符合医保目录内诊疗项目及药品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年最新政策文件及医保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