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清远医保转入佛山市人民医院,需完成医保关系转移和异地就医备案两步操作,核心流程包括:在原参保地清远办理转出手续,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线上备案,并确保佛山市人民医院为备案地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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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转移条件
需满足佛山市参保或居住条件,且清远医保已停保。若为职工医保,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为居民医保,需提供佛山市居住证明(如居住证)。 -
办理清远医保转出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清远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申请终止参保。清远社保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转出,同步转移个人账户余额。 -
佛山市医保转入与备案
- 线上备案: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异地转诊人员”(需转诊证明),备案到佛山市。
- 医院绑定:若需门诊报销,需在备案地选定佛山市人民医院为定点机构(限3家内)。住院无需选点,备案后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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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补充与时效
- 长期居住需提供佛山市居住证或工作证明;转诊需佛山市内三级医院开具《转院备案表》。
- 急诊可先就医后补备案,但需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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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与注意事项
- 备案后住院报销比例按佛山标准(职工医保70%-85%),未备案降低20%。
- 转移期间医保缴费不可中断,否则影响待遇。
提示:建议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实时查询备案状态,并保留转出地凭证备查。政策可能调整,办理前可咨询佛山医保局(电话020-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