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男职工生育津贴需由单位在生育次月起12个月内申请,提供配偶生育证明等材料,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审核通过后津贴发放至单位账户再转付个人。
-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男职工需参保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证明、住院病历、发票等,单位需加盖公章。 -
办理流程
- 单位申报:单位收集材料后,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或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 审核发放:医保部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单位需及时转付职工。
-
注意事项
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信息与参保记录一致;若单位未缴足保费或信息有误,需补正后重新申请。线上申请可通过“e福州”APP跟踪进度。
符合条件者及时提交申请,避免超期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