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医保已实现全省通用,参保人员可在省内任一地市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门诊及慢特病费用,无需垫付、无需返回参保地报销。关键亮点包括:即时结算覆盖全省定点医院、医保关系转移自动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可家庭共享,真正实现“一卡通行”的便捷服务。
-
住院与门诊全省直接结算
浙江省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支持医保卡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按参保地政策实时报销,门诊和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同样适用。非定点医院需先自费后回参保地报销,但需提前办理转诊或急诊备案手续。 -
异地就医手续简化
参保人员跨市就医无需单独申请备案,持医保卡即可刷卡结算。若因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可凭票据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流程已大幅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互认
省内流动就业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自动累计,退休后可在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享受待遇。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满4年还可提升大病保险报销额度,断缴后补缴可缩短待遇等待期。 -
资金使用更灵活
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支付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且医保基金结算效率提升至“日结算”模式,医疗机构次日即可收到拨付款,缓解垫资压力。
提示:使用前建议通过“浙里办”APP查询定点医院名单,并确认药品或诊疗项目是否在医保目录内,以最大限度享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