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700元,退休人员300元。
-
报销比例 :
-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80%。
-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5%。
-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6000元,退休人员7000元。
- 大病保险 :
-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法规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法规予以支付。
-
报销比例 :
-
1.6万元(困难人员0.8万元)—20万元(含):60%,困难人员70%。
-
20万元—30万元(含):70%,困难人员80%。
-
30万元以上:80%,困难人员90%。
- 住院报销政策 :
-
起付标准 :
-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
报销比例 :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支付比例为80%。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支付比例为85%。
-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支付比例为90%。
- 慢性病门诊待遇 :
-
报销比例 :
-
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
在二级医疗机构:80%。
-
在三级医疗机构:75%。
这些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