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或赔偿
单位不按时缴纳医保影响报销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单位补缴医保
-
责令限期补缴
社保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补缴欠缴费用,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
补缴后医疗费用处理
-
若单位在3个月内补缴欠费、利息及滞纳金,可累计参保年限并补划个人账户,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不补付,期间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
-
补缴后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可按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二、职工维权途径
-
医疗费用垫付与追偿
-
若单位拒绝支付医疗费用,职工可先行垫付,依据《社会保险法》第23条,向单位追偿垫付费用。
-
可向当地社保局举报单位违法行为,要求补缴社保费用。
-
-
法律诉讼
- 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若单位依法缴纳医保且费用符合医保目录,医保基金将按规定支付。
三、注意事项
-
医保待遇范围 :医保仅覆盖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需自行承担。
-
时效性 :追偿时效为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2年,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诉讼结果。
建议优先通过社保部门投诉或法律途径解决,若单位仍不配合,可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