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门生育津贴政策迎来全面升级,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发放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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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生育津贴将直接转入参保女职工的个人账户,简化了以往需通过用人单位中转的流程,缩短了资金发放周期,确保女职工能及时获得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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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群体纳入保障
2025年1月1日前后,自由职业者(如自由撰稿人、网约车司机等)只要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即可申请生育津贴,扩大了保障覆盖范围。
二、待遇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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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方式优化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例如,月平均工资14000元、顺产158天的职工,津贴约为73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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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提升
新政策优化了计算基数,部分职工的津贴金额显著提高。例如,月平均工资10000元的产妇,新政策下津贴较旧政策增加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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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生育情况保障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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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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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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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补贴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15天、4个月及以上42天、7个月及以上98天,分别补贴15天、42天、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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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与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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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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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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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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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需以个人身份参保并缴费满12个月,但仅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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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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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财政核拨单位职工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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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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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配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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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职工,可获300元营养补贴、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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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失业女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获2400元补贴(顺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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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营养补助 :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的,补贴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
五、申领时效
- 自生育/手术之日起24个月内或12个月内可申领,超过时效可能影响待遇。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简化流程、扩大覆盖、提升待遇,进一步保障生育家庭的权益。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通过单位或社保渠道办理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