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异地就医个账支付权限
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时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完成以下步骤:
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线上备案渠道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需登记个人信息并签署个人承诺书。
-
线下备案渠道
拨打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窗口电话办理备案手续。
二、开通异地就医个人账户支付权限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
进入“地方专区—北京专区”→“个账支付权限”→将“参保人异地就医”栏目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修改为“使用”。
-
首次登录需完成身份认证,后续按提示完成个人信息验证。
-
-
通过“京通”小程序
-
微信/支付宝搜索“京通”小程序→进入“医保服务中心”→点击“职工账户支付权限设置”→在“参保人异地就医”板块选择“使用”。
-
首次操作需认证身份,后续按提示完成验证。
-
-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登录官网→进入“个人账户支付权限设置”→开通“参保人异地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权限。
三、使用注意事项
-
默认权限限制
异地就医个人账户支付权限默认为“不使用”,需主动开通。
-
结算范围
仅限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了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
-
支付失败原因
若支付失败,可能是未开通该权限,需按上述步骤重新开通。
四、特殊情况处理
-
旧系统用户 :若通过原渠道无法操作,可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获取纸质授权委托书。
-
跨省就医 :在异地就医前3个工作日需完成备案和权限开通,避免影响报销。
通过以上步骤,北京参保人员即可实现异地就医时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医疗费用。若操作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联系医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