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职工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主要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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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覆盖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含家庭病床)的住院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床位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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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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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可报销,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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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按门诊特殊病种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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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药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其余部分按医保比例报销。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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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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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起付线800元(三甲医院),82%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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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二甲医院500元起付线,86%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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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以下医院300元起付线,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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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起付线1300元,70岁以下70%报销,70岁以上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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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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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起付线2000元,5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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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线,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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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线,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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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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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不需备案即可报销,但需在联网结算平台完成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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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首单报销
2025年1月起,门诊统筹实现首单直接报销,例如1月2日某患者门诊费用272.42元,直接报销108.94元。
四、不予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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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美容整容手术、健康体检等非疾病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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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费用
如住院期间自费产生的门诊费用、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等。
五、年度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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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年度累计报销最高40万元(含住院32万元+门诊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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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 :年度累计报销最高10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