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2%,单位0.5%-1%
根据潍坊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如下:
一、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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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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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的2%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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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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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45周岁: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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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及以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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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
-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二、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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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前
个人账户计入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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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
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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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全市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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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全市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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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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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起,可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7%、8%、9%或10%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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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7%-8%:不划记个人账户,但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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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9%-10%:按在职职工标准划记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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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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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数据公布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暂按2022年度数据按比例划入,待数据公布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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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门诊医疗费用、药店购药等,具体使用范围以医保政策为准。
以上政策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灵活就业人员需关注最新缴费档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