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省医疗保障政策,萍乡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有所扩展,具体如下:
一、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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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分别提高至2000元(职工)和3000元(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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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费用
支持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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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居民医保费
个人账户可代缴亲属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二、跨省使用政策
自2025年2月起,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正式启用,萍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跨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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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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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三、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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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的合规处方,个人账户支付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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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卫惠保 :2025年新增的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20元)与医保个人账户无直接关联,但可叠加享受报销比例提升5%等福利。
以上政策适用于江西省内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外地户籍人员。建议通过医保官方渠道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