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级别及医疗费用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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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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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300元,1800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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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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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退休人员: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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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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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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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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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1300元,后续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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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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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内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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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4万元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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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部分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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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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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8%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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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2%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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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无等级医院96%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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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如甲状腺疾病、心脏病等)按病种设定年度支付限额,报销比例70%。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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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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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300元,1.8万元内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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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按基础缴费):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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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更高):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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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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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1000元,后续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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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4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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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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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无等级医院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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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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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统筹地区外就医可联网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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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 :13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职工70%报销,居民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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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门诊或住院费用超过一定额度后,可分段补偿(如5001-10000元补偿65%)。
以上比例及限额以泸州市最新医保政策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