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分为住院和门诊两类,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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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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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400元,400-5000元报销60%,5000-15000元报销55%,15000-30000元报销50%,3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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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600元,按上述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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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800元,按上述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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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起付线1100元,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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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人员
报销比例在普通标准上提高2个百分点(如一级医院65%→67%)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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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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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元 ,超过部分报销50%,年度累计最高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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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不设起付标准,累计最高报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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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两病” :起付标准2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60%,二级及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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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起付标准1万元(器官移植等特殊疾病0元),1-10万元报销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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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未备案转外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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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障 :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9万元)的医疗费用,大病统筹基金报销95%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