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规定,女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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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女职工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20年 ,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方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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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需在55周岁前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二、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政策
若女职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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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可以以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一次性缴足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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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也可选择继续缴费至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20-25年),期间按正常缴费比例缴纳。
三、政策依据与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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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桂林市2022年医保新规(市政规〔2022〕2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了最低缴费年限至20年,并明确视同工龄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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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调整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仍可视为缴费年限,但需累计满25年(含5年实际缴费)。
总结建议
建议女职工尽早参保并持续缴费,避免退休后因缴费年限不足影响医疗保障。若接近退休年龄但未达标,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补缴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