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涵盖门诊、住院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实行分级诊疗制度,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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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费用在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0%,年度限额200元。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至70%,年度限额根据不同病种设定。 -
住院报销
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参保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大病保险
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的部分,按60%-75%比例分段报销,年度封顶线40万元。贫困人口起付线降至55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异地就医结算
备案后可在全国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规则。未备案的临时外出就医,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降低20%。 -
生育医疗补助
顺产补助800元,剖宫产补助1500元,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并提交生育登记证明。
参保人需按时缴费并激活社保卡,就医时出示医保凭证,年度报销额度以实际政策为准,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