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父母生病陪护假的规定如下:
一、陪护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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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
若独生子女年满60周岁且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其子女每年可享受 不少于15天的陪护假 ,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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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假可一次性或分次使用,需在当年内使用完毕,不可结转至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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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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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家庭
若非独生子女年满60周岁或患病住院,其子女每年可享受 不少于10天的陪护假 。
二、政策依据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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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将“子女陪护假”纳入地方法规,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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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措施 :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制度,但陪护假与探亲假分属不同政策。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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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 :陪护假期间职工按出勤对待,薪资、社保等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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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差异 :目前仅明确甘肃省内的政策,其他地区需参照当地规定。
以上政策旨在缓解养老用工荒问题,鼓励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但具体执行仍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