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伤津贴从1月1日起上涨并补发,各地具体标准和补发政策如下:
1. 调整时间
- 工伤津贴调整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部分地区明确从2024年11月起开始发放。
2. 调整标准
- 伤残津贴:伤残一级至四级人员每月增加156元;五级、六级人员每月增加109元。
-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3年全省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3元。
- 原临时工致残补助费:每月增加83元。
3. 补发政策
- 补发金额通常在调整政策实施后一次性发放到位,部分地区采用“无感支付”模式,无需额外申请。
4. 适用范围
- 适用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
- 不适用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已死亡或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人员。
5. 注意事项
- 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和养老待遇调整,需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 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具体细则。
如需进一步查询,可通过当地社保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