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转出
社保转移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且必须先完成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
一、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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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出
由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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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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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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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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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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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缴费并确认欠费
转出地社保机构需暂停参保人员的缴费,并确认无欠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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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转移凭证
完成上述手续后,转出地社保机构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参保缴费凭证》。
二、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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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转移材料
参保人员持转出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或《转移信息表》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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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接收
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会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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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接续手续
转入地社保机构完成基金到账后,会办理参保关系接续手续,并通知转出地社保机构。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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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整个转移过程需在15-4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取决于两地社保机构的审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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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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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原参保地或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不通过,需联系对方机构补充材料或说明原因。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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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微信)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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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通过以上步骤,参保人员可顺利完成社保转移手续,确保社保权益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