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人员类别差异显著:普通门诊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职工70%(年度限额2500元),住院报销在职职工85%-95%、退休职工90%-100%,门诊慢特病最高报销90%。 报销比例向退休人员倾斜,且分级诊疗导向明确,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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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起付标准200元,年度限额2500元。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职工70%;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职工65%。政策鼓励基层首诊,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 -
住院报销
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划分(三级1700元、二级1100元、一级800元),分段报销:在职职工0-4万报销85%、4-8万报销90%、8万以上报销95%;退休职工对应分段报销90%/95%/100%。转外就医未备案者报销比例降低20%。 -
门诊慢特病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职工报销85%,血友病、恶性肿瘤等特定病种报销90%。年度限额不结转,支持家庭共济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自付部分。 -
其他亮点
个人账户改革后可用于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医疗支出,但不得用于养生消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10种慢特病,零星报销需次年3月底前办理。
提示:实际报销需符合政策范围内费用,建议优先选择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并办理转诊备案以最大化待遇。退休人员及慢特病患者可重点关注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