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医疗类型有所不同,门诊最高可报销90%,住院最高报销90%,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最高达80%。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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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统筹待遇: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大学生校内门诊个人自付比例不低于10%。普通门诊年度限额300元,特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最高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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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待遇: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85%-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8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75%。床位费每日基金支付限额20元,起付标准为100-600元。符合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范围内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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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1.5万元,分段报销比例为0-2万元50%、2-4万元60%、4-6万元70%、6万元以上80%。转外就医统一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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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保障:门诊特殊慢性病(如恶性肿瘤、肾透析)参照住院报销,单列药品门诊统筹报销50%(年限额4万元)。"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专项保障年度限额2000元。
提示:报销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12333热线查询最新标准,选择适合的医疗机构以优化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