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跨省转移时医保会一起转移,具体说明如下:
一、转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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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五险一金整体转移
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时需整体办理,不存在单独转移某一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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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与社保的关联性
医疗保险需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后单独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两者可同步申请,部分城市支持一并办理。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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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转移材料
由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及转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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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入手续
携带材料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入申请,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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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部分城市规定需在离职后30日内办理转移,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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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转移后医保待遇将接续享受,无需重新参保。若转移前已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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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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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移期间发生医疗费用,需先在原参保地就医,后续报销时再通过转移后的医保账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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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雄安新区)已实现医保跨省及省内转移的线上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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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人员转移,医疗保险关系需单独转移接续。转移时遵循“先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后转移医疗保险”的原则。
社保跨省转移时医保会同步转移,需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待遇连续性。